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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第二批启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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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第二批启动了
包括产权人发生变更的住宅、住改非、商服和阁楼等
文/图 城投全媒体工作室 张旭升 张若慧
3月4日,哈城投集团启动了第二批棚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工作,至今已为清河湾小区400余户居民签订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征收)安置房屋补充协议》(下简称“补充协议”)。
据补充协议签订现场负责人介绍,第一批办理的是产权人没有发生变更的安置房,去年至今,哈城投集团已为清河湾、跃兴家园、中兴阳光家园、中兴家园等小区首批4000余户符合条件的居民签订了补充协议,并逐步发放了购房发票。居民持补充协议、购房发票和相关材料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按照今年工作部署,第二批棚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工作将在清河湾小区率先启动。第二批办理的包括产权人发生变更的住宅、住改非、商服和阁楼等棚改安置房。
其中,此次产权人发生变更的住宅办理手续需提前准备好产权人变更公证书、报纸公告声明和不动产网站公示结果,这些要件齐备后才能签订补充协议,领取发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清河湾小区棚改安置房签订补充协议须知
签订地点:清河湾C05栋一楼门市(城乡路132号)
收件时间:09:00-11:00;13:30-15:30
需携带材料:见单元门上和业主群内通知
产权人变更办理流程:
1、现产权人在《哈尔滨日报》上登报公告;(道里区友谊路399号报业大厦一楼)
2、公告登报后持该公告的报纸到区不动产网站进行公示;(道里区不动产中心地址: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3、公示期结束(以不动产中心确定为准)无异议后,到签订现场领取办理序号,签订补充协议。
哈城投集团率先打通棚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通道
哈城投集团是哈市第一个启动棚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工作的市属国企。
哈城投集团按照全市启动棚改项目房产登记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沟通,就协议签订工作的相关政策难点逐一落实。
哈城投集团与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联机备案系统调试,确保信息正常传输。这些启动准备得到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确保了补充协议签订工作顺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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